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消息,2024年5月9日上午9时45分,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严军受贿案一审。
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,被告人严军及其辩护人出庭参加诉讼。
公诉人指控:2009年至2023年,被告人严军先后利用职务便利,担任上海国际港务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、副总裁、党委副书记、总裁。为相关个人提供服务路线运营。在业务开展、公司挂牌、费用结算等事项上提供协助、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上述人员财物共计人民币3601万余元。
公诉机关认为,被告人严军作为国家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便利,为他人经营活动提供帮助、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。被告人严军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,并表示有罪、悔罪。辩护人主要就量刑情节发表了意见。
公众已经旁听了庭审,合议庭将依法审议后对此案作出判决。
足球直播 更多>
足球录像 更多>
足球集锦 更多>